记者昨日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我市在境内河道、水库等天然水域实施春季禁渔,为期4个月。
禁渔期内,我市禁止除娱乐性垂钓以外的其他捕捞作业类型;娱乐性垂钓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其中淅川县丹江口水库和南召县鸭河口水库等已实行禁止垂钓的水域,垂钓管理按照其禁钓规定执行;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因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等活动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批准;严厉打击电鱼、炸鱼、毒鱼和无证捕捞等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违法捕捞活动;禁止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禁止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等行业以“野生鱼”“野生江(河)鲜”为噱头的宣传营销行为,禁止发布含有上述禁止内容的广告等行为;禁止违规垂钓;禁止休闲娱乐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否则视同非法捕捞。
群众发现违反禁渔期规定的行为,可向以下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市农业农村局63888300,市公安局110,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