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二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1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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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负责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二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2023年6月,河南平煤神马集团擅自更改取水用途,将2150吨平顶山天安煤业公司自用水跨区域运出。

二、整改措施

加强日常监管、巡查,严禁违规取水、用水。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在仓房镇、香花镇、九重镇一、二级水源区及沿库村庄、入库路口、临库码头等区域,通过不少于悬挂5处横幅标语、发放不少于20份宣传彩页等进行水法规宣传。

(二)通过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平台发布每月不少于20条信息。

(三)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进行水资源保护和水法规宣传。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4日,共5个工作日)向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政府国资委反映。

 

联 系 人:郭广颖、李玉琳、万敬博、郭明信

联系电话:0371-65953211

电子邮箱:2067887125@qq.com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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