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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01-2025-00005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01月03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新野县2024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文字号 宛政土〔2025〕5号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6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新野县2024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
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新野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新野县2024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新政文〔2024〕84号)收悉。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转用新野县溧河铺镇等5个乡(镇)熊楼村等8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3.1178公顷、园地0.1732公顷、林地1.3167公顷、其他农用地0.1293公顷,共计4.7370公顷(其中耕地3.1178公顷),作为新野县2024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县拟订的农用地转用方案。接批复后,你县要在规定时限内向省自然资源厅备案,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的用途节约集约用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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