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15:00南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发布内容:介绍《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并回答媒体关注的问题。
发布人:
王 兵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东旭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闫道畅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阳 市水利局四级调研员
主持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蔡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蔡咏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南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为加强我市河湖保护与管理,改善水生态与水环境,厚植“水韵南阳”生态优势,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并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并回答媒体关注的问题。
首先,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兵女士;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东旭先生;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闫道畅先生;
市水利局四级调研员李阳先生。
下面,先请王兵副主任介绍《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的相关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 兵
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6月25日经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8月3日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通过,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工作,今天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由我向各位媒体朋友介绍《条例》的出台背景、意义,框架、结构,主要内容及特点。
一、《条例》的出台背景及意义
南阳市地跨长江、淮河、黄河三大流域,境内有白河、唐河、淮河、丹江四大水系,是南水北调渠首所在地和核心水源区。为提升依法治水能力和水平,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走深走实,根据南阳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地方立法计划,按照上位法有关规定,结合南阳实际,制定出台《条例》,为进一步提升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强我市河湖综合保护与管理,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充分发挥河湖综合效益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条例》的框架、结构及内容、特点
《条例》从南阳实际出发,围绕强化河湖管理,维护河湖安澜的主线,作出一系列针对性、创新性的规定,并对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有关事项,在我市已制定出台《南阳市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条例》《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阳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条例》共五章三十六条,主要有以下内容及特点:
(一)总的指导原则方面,规定河湖保护与管理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明确河湖的概念包括河流、湖泊、水库、人工水道及其水体;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湖保护与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河湖保护管理综合协调机制;明确政府及各部门在河湖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规定本市实行河(湖)长制,落实河湖保护与管理地方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河湖保护宣传教育。
(二)规划与保护方面,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河湖保护与管理规划;明确河湖保护与管理规划不得擅自变更;修建开发各类涉河湖建(构)筑物和设施应当符合河湖保护与管理规划;规定本市实行河湖保护名录制度及相关的内容、标准;规定本市实行水文化专项保护名录制度,对列入名录的建(构)筑物和遗址实施特别保护;规定政府应当按照河湖管理权限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并向社会公布;明确河湖管理范围内、堤防和护堤地内、堤防安全保护区内的禁止行为;对从事内河航运、渔业生产、水上旅游的船舶作出规范。
(三)治理与监管方面,推进河湖连通工程建设,增强河湖水系抵御旱涝灾害和调蓄水资源能力;规定政府应当加强对湿地、消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监测河湖淤积情况并制定实施清淤疏浚计划;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内河湖管理养护作出规定;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围和堤防安全保护区内擅自修建建(构)筑物和工程设施;明确依法批准修建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施工范围内河道防汛安全责任和应当履行的义务;规定各部门在保障河湖安全的基础上,可合理拓展河湖社会服务功能,满足居民需求。
(四)法律责任方面,结合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工作需要,根据上位法有关规定,对《条例》部分规定配置相应罚则,以提高制度刚性,更好促进我市河湖保护管理水平的提升。
(五)其他方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庄工区和卧龙综合保税区等管委会以及职教园区建设发展中心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据本条例做好本辖区河湖保护与管理工作。
《条例》的制定,旨在加强南阳市行政区域内河湖及其工程设施的保护与管理,改善水生态与水环境,发挥河湖综合效益,《条例》的实施,将为我市河湖保护与管理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推动我市河湖保护管理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谢谢大家!
蔡咏
谢谢王主任全面的介绍!接下来进入现场提问环节,欢迎记者朋友就本场新闻发布会关注的内容进行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大象新闻记者
请介绍下,《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的制定过程?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东旭
2023年11月,《条例》被纳入南阳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后,常委会法工委立即启动前期工作,研究梳理上位法和其他相关资料,召集政府有关部门座谈了解南阳河湖保护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需要通过地方立法解决的问题,综合掌握的情况,拟定文本框架结构,并组织进行初步起草。
2024年2月,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和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组建由常委会法工委牵头,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文广旅局等单位的业务骨干参加的起草组,全面开展《条例》的起草工作。起草组系统学习研究了涉及河湖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参考借鉴外地市先进立法经验,从我市实际出发,拟定了《条例(草案)》的基本原则、框架结构、具体条款以及各项规范,反复研究论证,前后数易其稿,对《条例(草案)》文本进行打磨。
3月中旬,常委会法工委带领起草组,赴我市淅川县、南召县、新野县、方城县等县区开展立法调研,实地查看丹江水库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鸭河水库、唐白河流域、汉山水库等河流湖泊在保护管理中积累形成的经验做法、了解实际工作中亟待通过地方立法解决的问题。3月25日,起草组就《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市“一府一委两院”及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多方面征求意见,并将修改后的《条例(草案)》发送至水利部,请水利部予以指导帮助。
4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领起草组赴河北、北京开展立法调研,实地考察学习外地先进立法经验。4月24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5月7日起,法工委将《条例(草案)》审议修改稿依法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询意见,同时发向全市再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征集意见的过程中,法工委赴南阳部分县市区,对我市河湖保护管理工作再次进行实地调研。5月13日,根据党领导地方立法规程,常委会党组将《条例(草案)》向市委报告。6月14日,七届市委常委会第110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条例(草案)》。6月25日,《条例》经市第七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7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依法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8月3日,《条例》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1月1日施行。
回答完毕,谢谢大家!
大河网记者
请问《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后,将如何加强河湖保护与管理的监管与执法工作?
市水利局四级调研员李阳
《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后,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河湖保护与管理的监管与执法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条例》强调全面深化河(湖)长制,进一步夯实河湖保护与管理的地方主体责任,确保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河湖保护工作中,有更明晰的职责、更高效的配合以及更有效的成果。
二是进一步理顺河湖保护与社会发展关系。《条例》明确要进一步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空间管控、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要求,将河湖岸线的开发利用限定在水资源的承载力范围内,在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
三是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条例》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确保河湖保护与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其中,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河湖保护与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条例》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河湖保护与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定期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河湖保护与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和优化。
五是进一步推动公众参与河湖保护与管理工作。《条例》鼓励支持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河湖保护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增强公众河湖保护意识。同时,提倡公众积极参与身边的河湖保护与管理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谢谢大家!
河南日报农村版记者
《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在加强河湖保护与管理,改善水生态与水环境,发挥河湖综合效益等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闫道畅
在《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的起草过程中,我们立足南阳河湖保护和管理工作实际,重点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探索与创新:
一是明确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地位与应用。《条例》指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编制涉及河湖的各类专项规划时,应当与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相衔接,切实保障其在河湖防洪安全、维护河势稳定、保障供水安全、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实际效果。
二是加强水文化保护和传承。《条例》首次将水文化纳入河湖保护范围,保护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河道以及桥、闸等水利工程建(构)筑物和遗址,助力水文化建设。
三是要求定期监测与清淤疏浚。《条例》指出,市、县(市)、区相关单位,应当定期监测河湖淤积情况,并根据监测情况制定清淤疏浚计划。这一举措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河湖淤积问题,保证河湖的行洪能力和水质安全。
四是建立河湖日常保洁和养护制度。《条例》要求建立河湖日常保洁、养护管理和常态化巡查制度,明确责任单位,完善垃圾和污水收集、转运、处理设施。这有助于维护河湖清洁,提升河湖生态环境质量。
五是更好满足群众的亲水需求。《条例》明确在保障河湖安全的基础上,可采取建设航道港口、城市湿地公园和开辟滨水空间等措施,完善旅游休闲、船舶停泊、交通换乘等配套设施,进一步拓展河湖的社会服务功能,满足居民休闲、健身、娱乐、旅游等需求,助力打造让人们满意的幸福河湖。
谢谢大家!
蔡咏
谢谢各位发布人。今天的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其他关注的问题,发布会结束后可以与相关发布单位联系,进行采访了解。在此希望各级新闻媒体持续关注我市河湖保护管理的进展成效,广泛宣传河湖保护管理的典型案例,切实做好相关普法宣传和安全警示教育,为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共同保障水安全营造良好氛围。
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记者朋友们,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