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发布时间:2024-12-19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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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包含总则、组织管理、运行服务、评标活动、附则5个部分。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期限为2年。

《办法》明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河南省内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农业工程建设项目等。

《办法》提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标准为: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估算价1亿元及以上的施工类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类项目;设备、材料等单项合同估算价5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类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全过程咨询单项合同估算价3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类项目。

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标准为: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类项目;设备、材料等单项合同估算价5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类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类项目;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3000万元及以上的。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标准为: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估算价1亿元及以上的施工类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类项目;设备、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5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类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类项目。

农业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标准为: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估算价1亿元及以上的施工类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类项目;设备、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5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类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类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农业工程建设项目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应当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招标人自愿申请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行政监督部门认为应当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

评标活动中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评标开始时间一般应当安排在上午。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主场和副场专家专业类别及专家人数,通过主场向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提交远程异地评标专家抽取申请,推送项目相关信息、专家抽取条件。主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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