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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宛政复终止〔2024〕73号

发布时间:2024-10-17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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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政复终止〔202473

 

申  请  人X玉,男,公民身份号码4129XXXXXXXXXXXXXX

    被申请南阳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刘建光,任局长

 

申请人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豫1329环罚决字〔2024〕5号)不服,20247月15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7月22日依法受理

行政复议延期审理期间,申请人向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第(一)项的规定,本次行政复议终止。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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