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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宛政复终止〔2024〕67号

发布时间:2024-09-18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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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政复终止〔202467

 

申  请  人X刚,男,公民身份号码4129XXXXXXXXXXXXXX

    被申请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法定代表人  江,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

 

申请人被申请人作出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宛公交行罚决字〔2024〕4113002901071422号)不服,20248月28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4年93日依法受理

行政复议审理期间,申请人向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第(一)项的规定,本次行政复议终止。

 

 

202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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