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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宛政复终止〔2024〕40号

发布时间:2024-07-03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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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政复终止〔202440

 

申  请  人:刘  X,男,公民身份证号4129XXXXXXXXXXXXXX

被申请南阳市官庄工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勋,任主任

 

申请人以被申请人未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为由,2024520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经申请人于5月28日补正后,本机关63日依法受理

行政复议审理期间,申请人向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第(一)项的规定,本次行政复议终止。

 

 

202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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