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宛政复终止〔2024〕3号
申 请 人:连X程,男,公民身份号码2105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曲 岩,任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告知其投诉是否受理不服,于2023年11月10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受理。
行政复议审理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次行政复议终止。
2024年1月5日
发布时间:2024-01-05来源: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宛政复终止〔2024〕3号
申 请 人:连X程,男,公民身份号码2105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曲 岩,任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告知其投诉是否受理不服,于2023年11月10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受理。
行政复议审理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次行政复议终止。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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