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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宛政复终止〔2024〕52号

发布时间:2024-08-01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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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政复终止〔202452

 

申  请  人:刘X田,男,公民身份号码37XXXXXXXXXXXXXXXX

      址:山东省阳信县XXXXXXXXXXXXXXXX

被申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

法定代表人: 张富峰,任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告知其投诉事项是否受理不服,于202473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2024710日依法受理

行政复议审理期间,申请人向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第(一)项的规定,本次行政复议终止。

 

 

202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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