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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宛政复终止〔2024〕50号

发布时间:2024-07-2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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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政复终止〔202450

 

申  请  人  X,男,公民身份证号:15XXXXXXXXXXXXXXXX

        住      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XXXXXXXXXXXXXXXX

     被申请南阳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编号:4113901522204622)不服,于2024618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2024625日依法受理

行政复议审理期间,申请人向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第(一)项的规定,本次行政复议终止。

 

 

202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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