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宛政复终止〔2024〕19号
申 请 人:周X娜,女,公民身份号码32XXXXXXXXXXXXXXXX
住 址:江苏省江阴市XX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举报事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于2024年2月18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4年2月22日依法受理。
行政复议审理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次行政复议终止。
2024年3月29日
发布时间:2024-03-29来源: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宛政复终止〔2024〕19号
申 请 人:周X娜,女,公民身份号码32XXXXXXXXXXXXXXXX
住 址:江苏省江阴市XX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举报事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于2024年2月18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4年2月22日依法受理。
行政复议审理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次行政复议终止。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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