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人民政府:
省政府豫政土〔2024〕697号文件批复,同意你县征收集体农用地2.2451公顷(其中:耕地1.4282公顷),作为镇平县2023年度第八批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
你县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加强拆旧区后期管护,坚决防范遏制拆旧区复垦后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违法违规建设占用;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在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由你县依据批复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及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实施供地。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指导、监督工作。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