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助力打造企业最有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27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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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把“执法质效水平”指标纳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一号工程”的唯一晾晒指标。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4〕10号),明确要以此项工作为契机,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优化行政执法制度机制,进一步攻坚改革难题、放大改革红利,确保如期交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高分答卷。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围绕“监管、执法、服务、指挥、监督”五大职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实现行政执法效能最大化、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最小化、为民服务效益最优化,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加快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到2024年底,推出一批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的标志性成果,形成一批改革最佳实践案例,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到2025年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成熟定型,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力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围绕“监管、执法、服务、指挥、监督”五大职能开展五项任务,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一是聚焦综合监管,推动执法机制全要素集成。优化“一网通办”模式,推进长三角“跨省通办”事项提质扩面。推广执法监管“一件事”100件以上。强化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加快推进食品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知识产权保护、资质资格认定、商业特许经营等跨区域监管协作。探索创新长三角跨区域联合监管模式。二是聚焦规范执法,推动执法环节全流程优化。统筹管理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加强对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任务的统筹指导。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事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双随机”事项覆盖率达100%。优化涉企“综合查一次”工作机制,实现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实施率达40%以上。实行“首违不罚”“公益抵罚”“轻微速罚轻罚免罚”等柔性执法方式。深化“案件全生命周期管理”改革,推进“简案快办”“繁案精办”。三是聚焦增值服务,推动执法功能全领域拓展。重点产业合规体系建设拓展到10个以上,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建立企业合规“正面清单”,落实“无线索不检查”“一年最多查一次”等监管措施。探索实行涉企行政案件“一企一策”制度。推进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治理“一类事”改革。创新预约式指导服务“一类事”模式。推广“集成改一次”帮扶模式。四是聚焦一体指挥,推动执法活动全过程统筹。推动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推动行政执法单元入驻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创新开办“助企为民执法直通车”,构建涉企行政执法问题高效处置闭环。迭代升级行政执法协同指挥应用,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预警模型。五是聚焦多元监督,推动执法效能全方位提升。构建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加快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拓展“行政行为码”应用场景,开展亮码检查和查后评价。健全“入驻式”执法监督机制。推行纪委监委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动监督。

第三部分是工作保障。包括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举措和强化宣传推广等三个方面,为任务落地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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