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人民政府:
省政府豫政土〔2024〕567号文件批复,同意转用并使用你区国有农用地5.0914公顷(其中:耕地4.8118公顷),作为我市2024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
你区要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4.9468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切实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
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及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实施供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
索 引 号 | N001-01-2024-00234 | 有 效 性 | |
发文机关 | 南阳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年09月06日 |
标 题 |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2024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宛政土〔2024〕236号 | 发布时间 | 2024年09月13日 |
宛城区人民政府:
省政府豫政土〔2024〕567号文件批复,同意转用并使用你区国有农用地5.0914公顷(其中:耕地4.8118公顷),作为我市2024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
你区要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4.9468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切实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
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及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实施供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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