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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01-2024-00227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23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主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发文字号 宛政文〔2024〕33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南阳市主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市消防救援支队:

        你单位《关于报批<南阳市主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宛消〔2024〕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阳市主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要进一步加强《规划》与《南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优化调整工作的衔接,将相关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确保消防设施落地建设。

        三、《规划》是构建全市消防安全体系、提升城市消防设施建设发展水平、增强全市抗御火灾和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综合能力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你单位要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突出抓好项目建设,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为建设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营造安全稳定的消防环境。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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