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委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聚焦降本增效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07-31来源:眉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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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聚焦降本增效,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结合眉山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紧紧围绕办事、物流、用能、融资等事关企业“发展之困”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力攻坚,以降本增效厚植眉山营商环境比较优势,以营商环境“软实力”筑牢眉山“三市一城”建设“硬支撑”。到2027年,将眉山建设成为全省政务便捷高效、要素保障有力、政策诚信稳定、法治公平公正的营商综合成本“洼地”。

二、重点任务

(一)更大力度降低办事成本,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1. 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坚持服务跟着需求跑,瞄准个人、企业、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确保国、省“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落实,完成省定“一件事”试点工作。在3个省级工业园区开展集成式政务服务改革试点。加强政务服务大厅服务队伍建设,依托市、县(区)、园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服务中心,拓展增值化服务。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域通办”。

2. 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建立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机制,畅通线上线下受理渠道,以便利企业为导向,规范申兑流程,对奖补范围明确、审核标准清晰、比对数据齐全的惠企政策实行“免申即享”;对暂时难以数据化的惠企政策实行“快申快享”;对有特定兑现程序、时限要求的惠企政策,按照相关规定兑现。

3. 降低招投标交易成本。加大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力度,推动根据计量支付进度分期退还履约保证金。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全流程全行业覆盖,常态化开展“不见面开标”,扩大异地远程评标应用范围。全面深化电子保函(保险)应用,推动综合费率降低至4.8‰。开展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4. 提升中介服务质效。强化中介服务源头管理,建立并动态更新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收费和办理时限。严禁主管部门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引导项目业主利用网上“中介超市”开展“云交易”,降低中介服务交易成本。推行涉审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考评,强化对中介服务机构执业行为动态监管。严厉查处中介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规行为。

5. 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树牢“无事不扰、有事必到、服务周到、说到做到”服务理念,深化政企“面对面”交流沟通。健全落实各级领导联系企业、项目、商协会帮扶机制,持续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建立中小微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平台,设立12345企业服务专线,实行“领导接听日”工作制度。持续优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功能,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观察员作用。

(二)更大力度降低要素成本,营造保障有力的供给环境

6. 降低用能成本。推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用户外线接入零成本。深化水电气联合报装改革并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加强水电气服务价格监管,坚决查处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大力提升水电气供应可靠性。

7. 降低用工成本。持续推动眉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及各地各类零工市场等用工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新能源新材料、医药健康、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与“1+3”主导产业重点企业共建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并给予资金补助。引导企业开展“共享用工”,解决临时性补充用工问题。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或者参加就业见习,视情况给予就业补贴、见习补贴或者社保补贴。

8. 降低融资成本。编制发布融资需求机会清单,持续深化“金融顾问”“三访三问三送”等融资对接服务。开展企业上市“三年培育行动”。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科创债、地方增信产业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用贷款发放,推动企业信用贷款增速高于其平均贷款增速。深入推进“信易贷”“税电指数贷”“天府科创贷”。完善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为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9. 降低物流成本。加快推进眉山国际铁路港、东坡铁路物流园等市级重点物流基础设施和县级物流中心项目建设,推动实现全市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比率逐年降低。对重点企业大宗货物道路运输开展一对一定制化服务,帮助企业优化运输路线及环境。大力推行大宗货物“公转铁”“散改集”运输,有效降低运输、仓储管理等成本。积极争取加密开行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为企业提供中老班列、中欧班列定制化服务。积极争取铁路运输产品运价下浮政策。加强物流领域收费监管,严厉打击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行为。

(三)更大力度降低制度成本,营造诚信稳定的政策环境

10. 统筹监督检查。制定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办法。常态化、宽领域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探索“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改革,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实行检查结果互认,一定时期内已经检查同一企业的相同事项不再重复检查。

11. 规范行政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制,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问题。强化包容审慎和柔性执法理念,倡导行政执法“721工作法”。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市场主体依法予以免罚、依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采取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影响最小的行政强制措施。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严肃查处没有法定依据或者未经法定程序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行政行为。

12. 稳定政策预期。制定涉企政策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要求,重大涉企政策出台前要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把握好政策出台和调整的时效性和精准度,科学设置过渡期等缓冲措施,避免政策调整和执行“一刀切”“急转弯”,冲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13. 完善企业信用修复。鼓励企业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符合条件的失信企业,实现“能修尽修”“应修必修”,做到“一口受理、一次办成”。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及时办理企业信用修复申请。税务部门依据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认可的和解协议,在受理修复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流程。

(四)更大力度降低法治成本,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4. 优化法治服务。全面推行“胜诉即退费”制度。开展整顿法律服务市场专项行动,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组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顾问团,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实现民商事一审案件法定审理期限内结案率提高到98%,依法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理期限内执结率达到90%,诉讼服务满意度提升到85%以上。

15. 保护企业权益。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制度。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清理纠正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完善涉企案件申诉、再审机制,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严禁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灵活运用“活封活扣”“惩戒预警”等措施。探索建立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救济机制。

16. 优化涉企案件办理。为企业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一站式”诉讼服务;落实好诉讼费用、执行费用“缓交、减交、免交”规定,切实减轻企业诉讼成本。加强对涉企纠纷当事人的诉讼辅导,对适宜调解的涉企纠纷实行诉前调解。建立涉企案件立案“绿色通道”,推动涉企案件高效、公正审理。推广全流程网上办案,实现民商事案件审判信息及时生成和推送、涉案信息在线查询。

17. 提高破产办理质效。推动企业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高效运行。探索建立破产案件简易审理制度,推进建立破产财产解封处置在线高效办理。联合金融管理机构大力支持破产重整企业实现合理融资需求。出台中小微企业快速清算和重整工作指引,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设立查询专栏,实现破产企业相关信息“一网通查”。

三、保障措施

调整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机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动落实重点举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级有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落实本领域工作任务,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做好本地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开展降低办事成本、要素成本、制度成本、法治成本和监督执纪保障专项行动,重点纠治一批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适时曝光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件。落实政企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健全改革创新容错纠错保障机制,下大力整治“中梗阻”,提高工作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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