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发挥采购人主体作用,避免履约验收“走过场”、程序简化、难以全面履约等问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维护采购各方的合法权益,完善政府采购活动闭环管理机制,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南阳市宛城区财政局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出台《宛城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和履约验收的指导办法》的文件,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强化履约验收,努力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持续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规范合同管理
合同签订规范化。出台了合同管理的指导办法,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内容、公告时限、合同备案程序、操作方式、合同备案审核及合同履行中补充合同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并提供政府采购合同范本,为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提供依据。
合同管理精细化。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瞄准采购合同信息公开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大培训力度,明确公开内容及方式,指导采购人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合同公开责任。
合同签订效率化。在指导办法中明确要求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陆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合同管理”模块,填写合同基本信息,并上传政府采购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财政局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检查工作要求,建立合同签订和备案情况通报制度,督促采购人加快实施进度。
合同责任跟踪化。要求采购人作为主体责任方,对合同签订、公开及备案进行全程跟踪;代理机构负责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一时间督促合同双方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并做好合同签订跟踪;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发现的未依法进行合同签订、公告及备案的行为及时通报、处理,并责令相关单位整改。
强化履约验收
推进验收规范化。明确验收主体及职责,完善细化履约验收程序,从履约验收申请、成立履约验收小组、履约验收方式、验收结果处理、验收档案归档、履约验收结果处理、验收后资金支付条件等作出详细规定,并提供履约验收通知单及验收意见模板,做到有规可循。
推进验收专业化。引入第三方机构指导评估采购人履约验收,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专业特长,协助采购人完整细化验收方案,确保采购项目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推进验收法治化。在日常监管中通过信息发布管理、采购计划备案,压实采购人履约验收主体责任,督促采购人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加快资金支付等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将履约验收管理纳入常态化监管范畴,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集中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及参与方,在采购项目履约验收过程中,若存在弄虚作假,虚假验收、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以及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供应商的违法违规和违约失信行为,采购人与第三方履约验收机构可通过“宛城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适时进行记录,并向财政部门报告,有力支持了信用宛城建设,促进采购各方“知规于心、守规于行”。
案例推进情况
宛城区自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及履约验收实施以来,实现采购单位履约验收环节全过程“留痕”和监管部门线上动态监管,进一步规范履约验收行为,落实好政府采购“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履约验收已经完成履约验收项目60多个,验收金额约7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