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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01-2024-00197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09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2023年度第二十一批乡镇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政土〔2024〕197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
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2023年度第二十一批乡镇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省人民政府豫政土〔2024〕590号文件批复,同意征收新店乡惠庄村二组集体建设用地0.4677公顷,作为市2023年度第二十一批乡镇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

你区接到批复后,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在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由你区到市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本批复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实施供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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