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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01-2024-00189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19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召县2024年度第三十一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文字号 宛政土〔2024〕188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1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南召县2024年度第三十一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南召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南召县2024年度第三十一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召政土〔2024〕34号)收悉。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南召县皇后乡等3个乡(镇)王村村等3个村王村村上庄组等7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林地2.2439公顷、园地0.0117公顷、草地0.4879公顷、其他农用地0.0359公顷,共计2.7794公顷(无耕地),作为南召县2024年度第三十一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县自然资源部门拟订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方案。接批复后,你县要在规定时限内向省自然资源厅备案,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需要报批征收的土地,及时按程序报批。

四、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节约集约用地。

  

附件:南召县2024年度第三十一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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