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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01-2024-00183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07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治理消防风险隐患”强基工程实施方案》和《南阳市中心城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政办〔2024〕15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7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阳市“治理消防风险隐患”强基工程实施方案》和《南阳市中心城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治理消防风险隐患”强基工程实施方案》和《南阳市中心城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南阳市“治理消防风险隐患”强基工程实施方案

 

为有效提升我市消防风险隐患治理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将消防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从源头上消除消防风险隐患,从根本上解决消防安全问题,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决定在全市实施“治理消防风险隐患”强基工程,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消防安全贯穿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以坚决防范较大火灾事故、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持续减少火灾总量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事前预防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为建设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建强消防安全组织力量。

1.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架构。市、县、乡三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配备专(兼)职人员,统筹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中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事业单位及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人员,保障经费,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能;乡镇(街道)及以下的消防安全监管区域划分若干个网格单元,明确责任领导,设立消防安全网格员,履行信息报送、消防安全宣传和隐患排查等职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单位:市、县、乡政府,市救援消防支队)

2.用好协商议事平台。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约谈提醒、巡查督导、会商研判、检查考核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参谋助手、辅助决策、统筹协调、评估反馈作用;吸纳企业代表、行业专家、法律顾问等人员参与消防工作调研交流,精准研判形势风险、精准制定针对措施、精准推动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市、县、乡政府,市救援消防支队)

3.设立消防监督检查专家库。市级建立不少于30人、县级建立不少于20人、功能区建立不少于10人的消防安全专家库,构建“领导+专家”“执法+专家”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模式。(责任单位:市、县、乡政府,市救援消防支队)

(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4.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清单;细化完善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职责任务;依据《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规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依法组织对辖区各类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中“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并落实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强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市、县、乡政府,市公安局、救援消防支队)

5.强化消防安全督导考核。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机制。把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履职情况纳入政府常态化暗访督查内容。(责任单位:市、县、乡政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6.严肃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造成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或火灾事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严肃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市、县、乡政府)

(三)提升消防安全监督执法能力。

7.做实基层消防执法力量。市、县两级消防救援机构要落实向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办公室派驻专员制度,定期对公安派出所进行消防业务指导、检查和培训,提升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加强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进展实际,逐步扩大授权乡镇(街道)承担消防行政执法事项的范围,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程序、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和装备。(责任单位:市、县、乡政府,市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消防救援支队)

8.加强执法培训。建立并规范实施执法人员入职培训、专题培训、定期轮训制度,提高执法水平,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责任单位: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9.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审批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三方联动机制,审批管理部门要及时将审批许可信息、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移送至负有消防安全执法职责的部门。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文化广电和旅游、消防救援等执法部门应当加强日常巡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并将结果反馈至审批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行业系统单位信息抄送至执法部门,做到行业管理与执法无缝衔接。(责任单位:市、县、乡政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10.坚持严管重罚。坚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紧盯消防安全风险突出的关键环节、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对各类消防违法行为紧盯不放,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仅要对已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进行严管重罚,对未发生事故但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也要依法严惩。(责任单位:市、县、乡政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四)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

11.建强乡镇(街道)消防安全“一队一中心”。持续落实《南阳市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与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人员专编专用,推进消防安全“一队一中心”提档升级;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将消防安全“一队一中心”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职人员整体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基本养老、医疗(含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标准执行。消防安全“一队一中心”日常运行经费按照实际需求足额保障。(责任单位:市、县、乡政府)

12.加强业务培训和督导。县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周对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进行1次随机拉动,每月对消防安全“一队一中心”开展1次实地调研指导,每半年对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村(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员至少开展1次消防监管业务培训,每年对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至少开展1次业务培训和训练考核。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月对各县(市、区)消防安全“一队一中心”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讲评,随机进行暗访督查。(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五)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本质水平。

13.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各级政府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每年对辖区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消防救援、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强相互衔接,实现重大风险源头管控、联防联控;民政、教育、卫生健康体育、文化广电和旅游、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应急、粮食、供销、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掌握行业系统单位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风险分布情况并存档备查,督促行业系统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实现风险源头管控和隐患系统治理;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大消防安全资金投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规范作业人员安全行为。鼓励引导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或消防安全托管。(责任单位:市、县、乡政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14.提升隐患治理能力。坚持“抓大防小、控新改旧”,紧盯各类学校、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福利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仓储物流等重点场所,以及新业态、重点项目、“九小”场所,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持续整治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电气焊、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安全疏散逃生等突出问题。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解决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等问题。对重大火灾隐患,由属地政府挂牌督办,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整改,涉及违法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市、县、乡政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15.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激励惩戒。依托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规范采信、评信、用信各环节,依法用好消防安全信用信息,将其作为信用评价、项目核准、工程招投标、用地审批、投资融资、金融扶持、财政奖补等方面的参考依据,做好联合激励和惩戒。(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阳监管分局)

16.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深化新型“智慧消防”建设,强化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在消防安全领域的运用。汇聚物联网感知数据、业务数据以及视频监控数据等,加快建设应用“火眼”风险预警系统、微消防巡检巡查系统、消防智能指挥系统、数字化灭火救援预案系统,构建双重预防体系。在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民政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文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居民小区、“九小”场所推广应用高分贝报警逃生装置、智慧式独立感烟探测器、电梯电动车识别阻车装置、值班员睡岗脱岗识别报警装置、电气火灾监控、无线可燃气体探测器和简易喷淋等技术手段,提高火灾防范能力。(责任单位:市、县、乡政府,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消防救援支队)

17.加强消防安全培训。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以及微型消防站、企业专职消防队的培训;流动和临时务工人员必须经用工单位消防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新上岗从业人员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月对所属从业人员进行1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每半年开展1次全员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责任单位:市、县、乡政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六)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8.加强常态化宣传报道。市、县两级主流媒体通过专题、专栏、短视频等形式,原则上每月刊播5条以上的消防法律法规、逃生自救常识,定期曝光存在消防隐患的单位或企业。加强对消防舆情的管控和引导,大力弘扬消防工作主旋律,传递社会正能量。(责任单位:市、县政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19.建强消防科普阵地。每个县(市、区)建成不少于1个消防主题公园,设置户外高清显示大屏,常态化播放消防警示片;建成不少于1个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配设模拟灭火系统、交互体验多媒体教育系统、VR互动体验、疏散逃生体验等设施。所有设置公共宣传电子屏的单位、场所,结合自身火灾风险,每天滚动播放消防知识宣传视频和提示提醒。(责任单位:市、县、乡政府)

20.强化消防知识宣传普及。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明城市创建、义务教育、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城乡科普教育、乡村人才振兴教育培训等范畴。县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年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将消防安全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课程。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每月开展1次消防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利用官方新媒体账号每周发布1条消防常识科普类文章。(责任单位:市、县、乡政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21.实行重大消防隐患有奖举报。设置举报奖励,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消防监督。(责任单位:市、县、乡政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七)提高消防安全综合救援能力。

22.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消防救援训练与战勤保障中心,增建真火烟热、水域救援、交通事故救援、高空山岳救援、化工事故救援、搜救犬救援等训练设施及保障用房;分期分批组织专兼职消防救援队伍和各类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轮训。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南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南阳市主城区消防专项规划》和《南阳市中心城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按照中心站(特勤或普通站)+卫星站(小型站)的“1+N”模式,加快人口、产业、建筑密集区域消防救援站建设,尽快补齐建设欠账,优化消防救援力量总体布局。各县(市)要对照中心城区,同步修订出台本地区消防专项规划,同步建设实施。(责任单位:市、县、乡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

23.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推动市、县级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和地震、洪涝、雨雪冰冻天气等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组织专家对预案进行集中评审,保证各级各类预案的衔接。市、县两级分别编制年度重点消防演练计划,有计划有重点组织实施多部门参与的火灾扑救综合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市、县、乡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24.提升装备水平。配齐配强消防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和车辆,增配灭火无人机、水下机器人、前突通信指挥车、6公里远程供水系统、卫盥车、被装洗涤车、冷藏运输车、自装卸模块化运输车等车辆,配备无人机自动机场、宽窄带自组网、综合定位等设备,为消防指挥员配备车载移动指挥平台和指挥通信终端。(责任单位:市、县、乡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

25.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将市政消火栓建设与市政道路和供水管网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改建、扩建市政道路和改建市政供水管网时,及时改建或补建市政消火栓;加强对市政消火栓的维护和管理,保证完好有效。利用天然水源,建设消防车取水码头等消防水源公共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县、乡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及时制定出台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健全经费保障。各级财政按照财权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出台相关财政政策;加大对消防安全领域的资金投入,用于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宣传教育培训、应由政府统筹的重大隐患治理、联合执法等工作,确保市、县、乡三级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经费落实到位。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承担好本方案赋予的重点任务,建立工作评估机制,将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推动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南阳市中心城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着力解决南阳市中心城区公共消防设施问题短板,全面提升消防救援能力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南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结合南阳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本方案适用于南阳市中心城区(卧龙区、宛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其他县(市、区)要比照本方案,根据本地消防专项规划和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聚焦全市消防救援工作基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持续提升公共消防设施水平,在加强科技支撑、力量布局、技术融合上强基础、补短板,不断创新消防安全治理路径、方法、手段,努力实现新质生产力发展与消防高水平安全互为促进、协调发展,为我市建设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稳固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突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公益属性,压实中心城区建设责任,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列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与城市基础设施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

(一)坚持需求牵引。树立问题导向,突出建设重点,精准分析研判城市不同区域消防安全风险和公共消防救援设施现状,立足现实需求,急用先建,有序推进。

(二)科学精准规划。根据土地、道路现状和施工建设的难易程度,结合城市更新等工作,立足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按照优布局、破难点、补空白的总体思路,科学优化城区公共消防设施配置。  

(三)分项分步实施。以消防站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水源建设和“智慧消防”建设为重点,合理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定任务、定时限、定责任、定单位、定人员,压茬推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四)确保建好用好。建、管、用并重,确保人员、设施、装备配备到位,落实执勤备战、熟悉演练、设施维护等工作制度,确保设施设备时刻保持完整好用,切实发挥作用,降低城市火灾风险。

 三、重点任务

经过三年建设,到2026年底,城市公共消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与城市建设发展同步匹配,消防站、消防水源等布点更加合理,训练设施、基本作战装备、特种攻坚装备、防护装备配齐配强,智能化高精尖装备配比大幅提高,信息化科技手段与消防工作深度融合,城市公共消防设施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更加适应。

(一)消防站建设。根据城市建成区面积、常住人口和火灾形势等实际情况,综合评估、科学论证,按照中心站(特勤或普通站)+卫星站(小型站)的“1+N”模式,加快消防站建设,进一步缩短灭火和应急救援响应时间,尽快补齐建设欠账,优化消防救援力量总体布局,满足现有建成区的灭火救援需求,有效解决中心城区消防站点分布不均衡、消防安全保卫半径过大等问题。2024-2026年,分步启动11个消防站建设项目,建设遵循利于执勤备战、安全实用、方便生活的原则,并符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相关要求(见附件1)。(责任单位:消防站建设由卧龙区政府、宛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按照属地原则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宛城区南都路消防站建设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宛城区政府负责用地征收。)

(二)消防装备建设。聚焦实战打赢,统筹装备发展,强化评估论证,分年度制定采购计划,提升装备科技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的要求,在适应扑救本辖区常见火灾和处置一般灾害事故需要的同时,强化火灾、地震、水域、洪涝等灾害的应对。2024-2026年,根据消防站建设进度,配齐与之配套的城市主战车、多功能抢险救援车、中重型泡沫车、具有救援功能的举高车等消防车辆,配足常规通用装备,升级个人防护装备,配强特种灾害事故处置关键装备,提高特殊火灾扑救和特殊区域、复杂条件、极端条件下的应急救援攻坚能力(见附件2)。(责任单位:卧龙区政府、宛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按照属地原则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消防水源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取水平台等消防市政水源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实施,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消防供水全覆盖。将市政消火栓与市政道路和供水管网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改、扩建市政道路和市政供水管网时,及时维护或补建市政消火栓。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水质、水量有保证的河流、水库等水源地段,结合消防车辆停靠、吸水高度等要求,科学设置消防取水码头和平台。2024-2026年,城区补建、新建消火栓1873个、取水码头11处、取水平台36处(见附件3、附件4)。(责任单位:市政消火栓建设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取水码头和平台建设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水利局、消防救援支队、北控南阳水务集团等单位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25米以下市政道路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由卧龙区政府、宛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按照属地原则负责。)

(四)“智慧消防”建设。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满足火灾防控、灭火救援、监督管理智能化为目标,推行智慧防控、智慧作战、智慧执法、智慧管理,实现智能分析、实时预警和精准治理。将“智慧消防”纳入新型智慧城市整体布局,整合消防安全云平台数据,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共享政务数据库、行业数据库信息,构建消防安全大数据库。分级建成城市火灾监测综合预警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全面规划升级消防信息网络结构,分级建设运维中心,强化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和数据分级分类管理,确保业务系统具备更强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以信息化应用引领消防业务创新,建成智能接处警、智能指挥系统,将全市消防信息资源统一纳入消防“一张图”,实现警情快速响应、精准调度、科学处置(见附件5)。(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数字南阳科技有限公司、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方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标准、措施、时间节点和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确保项目依法依规顺利实施。

(二)强化联动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高效推进工作落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对涉及到的建设项目,要强化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实行联审联批,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确保城市消防公共设施建设工作依法依规顺利推进。

(三)做好要素保障。各责任单位要做好项目用地、资金、政策等要素保障,引导要素资源向相关项目集聚配置。要落实资金来源,积极研究政策,争取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等各类政策性资金支持,依法依规为推进项目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

 

附件:1.中心城区消防站建设三年任务清单

2.中心城区新建消防站装备配备三年任务清单

3.中心城区市政消火栓建设三年任务清单

4.中心城区取水码头(取水平台)建设三年任务清单

5.中心城区“智慧消防”建设三年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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