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审计局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中,坚持以研究型审计为抓手,采取“三项举措”提升认定水平,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学研结合,方向明。组织审计组成员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济责任审计责任界定指导意见》等规定进行学习,明确“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对责任界定范围、方法、注意事项、历史背景、主客观责任因素等内容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探讨,将研究型审计贯穿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认定环节始终。通过学研结合,实现理论和实际的双向发力,深化审计组成员对责任界定范围和标准的理解把握,为科学定责明确方向。
二是聚焦重点,全面查。聚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三个中心点,准确把握审计重点内容。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全面考虑领导干部在问题事项中实际所起的作用、决策的过程及后果、历史背景等因素,结合以往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区分主观与客观、集体与个人等责任,进而对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作出准确界定。
三是职责入手,质量强。从单位职能及领导干部职责分工文件入手,与被审计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资金支付审批管理等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相结合,以会议纪要、文件、财务资料等为切入点,以原始单据和文件资料体现被审计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履行的经济责任职责。针对书面证明难以认定责任的疑点问题,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他当事人进行座谈走访,做好调查笔录,形成完整证据链,确保审计发现问题事实清楚、证据详实,促使审计定责公正合规,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业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