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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01-2024-00182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28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召县2023年度第四十四批乡镇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政土〔2024〕170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31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
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召县2023年度第四十四批乡镇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南召县人民政府:

南召县2023年度第四十四批乡镇建设用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4〕470号),省政府同意你县人民政府转用并征收城郊乡等2个乡(镇)城郊乡宋楼社区二组等7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0.4089公顷、林地2.0571公顷、其他农用地0.7482公顷,未利用地0.0575公顷,征收城郊乡宋楼社区九上组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建设用地0.4674公顷,共计3.7391公顷(其中耕地0.4089公顷),作为你县2023年度第四十四批乡镇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

你县人民政府接到批复后,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0.4089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进行供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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