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宛政复终止〔2024〕7号
申 请 人:宋X保,男,公民身份号码4129241968XXXXXXXX
住 所:卧龙区蒲山镇大庄XX组XX号
被申请人:南阳市公安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未履行行政许可职责不服,于2024年 1月10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受理审查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次行政复议终止。
2024年 1月20日
发布时间:2024-01-20来源: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宛政复终止〔2024〕7号
申 请 人:宋X保,男,公民身份号码4129241968XXXXXXXX
住 所:卧龙区蒲山镇大庄XX组XX号
被申请人:南阳市公安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未履行行政许可职责不服,于2024年 1月10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受理审查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次行政复议终止。
2024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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