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宛政复终止〔2023〕71号
申 请 人:孙X锴,男,公民身份号码1309252000XXXXXXXX
住 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XX乡XX村村委会北
被申请人: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曲 岩,任局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投诉事项回复,于2023年8月14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经申请人于8月30日补正后,本机关依法受理。
行政复议延期审理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次行政复议终止。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