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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01-2024-00159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08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方城县2023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政土〔2024〕141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
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方城县2023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方城县人民政府:

方城县2023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4〕466号),省政府同意你县人民政府转用并征收杨集镇等3个镇(街道)张楼村等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6.5887公顷、园地2.1628公顷、林地0.1191公顷、其他农用地0.1952公顷,未利用地0.2689公顷,征收赭阳街道姬庄村集体建设用地0.0343公顷,共计9.3690公顷(其中耕地6.5887公顷),作为你县2023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

你县人民政府接到批复后,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6.5887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进行供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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