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
南阳市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公益普惠和优质均衡为基本方向,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夯实基础教育基点,促进教育公平,缩小区域、城乡、校际、群体差距,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能力,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优先保障,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资金投入、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2.坚持以县为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3.坚持补齐短板,继续改善办学条件,更加注重内涵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覆盖城乡、优质均衡。
4.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优化资源配置方式,强化教师关键作用,推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标准化、专业化、法治化建设。
(三)总体目标。到2027年,全市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内乡县、西峡县、邓州市在2025年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到2030年,全市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水平显著提高,卧龙区、方城县、唐河县在2029年,宛城区、镇平县在2030年分别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到203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投入、治理体系适应教育强市需要,桐柏县、新野县、淅川县在2033年,南召县、社旗县在2034年分别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适龄学生享有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总体水平步入全省前列。
二、重点任务
全力实施“十大工程”,强力推进35项重点工作,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
(一)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1.优化城乡学校布局。各县(市、区)根据城镇化和学龄人口变动趋势,进一步完善城乡学校布局规划,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按实际服务人口规模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认真落实《南阳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保障建设用地,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学校的规定。
2.推动学校标准化建设。各县(市、区)严格落实河南省修订完善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逐校建立标准化建设台账,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防范设施、教学仪器装备、馆(室)藏图书、数字化基础环境、体育运动场地等建设和教师配备,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逐步达到省定标准。
3.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按标准配齐配足教育装备,改善寄宿制学校食宿条件、文化生活条件,彻底解决学生洗澡和入厕难问题,逐步实现农村寄宿制小学向乡镇集中、寄宿制初中向县城集中,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
4.如期解决大班额问题。认真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宛政办〔2023〕7号),各县(市、区)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一校一案”销号管理,确保2024年秋季开学前,全面消除义务教育阶段55人以上大班额;2026年秋季开学前,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规定班额标准(小学、初中每班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小班化教学。
(二)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工程。
5.实施新优质学校挖潜扩容行动。对条件比较好、办学水平高、群众比较满意的学校,各县(市、区)要“一校一案”制定挖潜扩容工作方案,通过充分利用现有校舍资源、改扩建教学楼、建设新校区、合并薄弱学校等方式,挖潜扩容一批新优质学校。
6.实施新优质学校建设行动。按照3~5年一周期制定新优质学校成长发展规划,落实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通过高起点举办新建学校、改造帮扶基础相对较好的学校等方式,加快办好一批群众“家门口”的新优质学校。
7.实施薄弱学校转化提升行动。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改革,通过学前教育领航共建、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普通高中结对帮扶,进行一体化评价,充分发挥牵头学校引领带动作用,促进集团内学校之间管理互通、资源共享、研训联动,转化提升一批薄弱学校。
8.实施乡村学校提质行动。统筹办好一批乡村学校。全面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在“初中向县城集中”没有到位前,乡镇初中、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小学全部接受县城学校或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评估认定的特别优秀的乡镇学校“手拉手”对口帮扶,有条件的可扩大到规模较大的成建制农村小学,组建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通过管理、教学、教研、办学条件等方面的精准帮扶,统筹办好一批乡村学校。
(三)实施校长教师素养能力提升工程。
9.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健全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开展教书育人楷模、师德先进个人、南阳最美教师选树宣传活动。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肃查处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在资格认定、教师招聘、职称评审、年度考核、推优评选等工作中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10.推进校长教师管理改革。落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持续加大中小学教师统筹管理力度,进一步明确教育、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的职责,推动实现教师校长周期性交流轮岗。完善《南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每两年开展一次评审认定工作。探索建立校长职级奖励制度,由组织、人社、教育、财政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奖励办法,由教育部门组织发放。
11.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配齐配足学校所需教师,特别是加强思政课、科学、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的教师配备。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充分发挥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教师招聘中的主体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由社会力量向学校提供体育教育教学服务。
12.提升校长教师素质能力。实施“三名工程”,弘扬教育家精神,持续实施校长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计划,显著扩大优秀校长骨干教师总量。遴选乡村薄弱学校校长到优质中小学进行影子跟岗培训,引导名校长开展组团式结对帮扶。完善紧缺薄弱学科领域教师培训体系,开展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教育骨干教师专项培训,提高教师 “五育并举”融合育人能力。实施乡村教师培训与学历提升融合项目,支持乡村教师在职提升学历。
(四)实施教育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13.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全面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全力提升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水平,扎实开展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创建活动,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选好配强中小学校领导班子。
14.深化教育综合评价改革。全面落实南阳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质量评价方案,加快构建体现新发展理念和素质教育导向的评价体系。落实《河南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强化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及结果运用,引导各地各学校不断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15.激发学校办学活力。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健全学校章程、发展规划、管理制度,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持续巩固“双减”成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作业设计水平和课后服务水平。重视家庭教育,强化家长或者监护人的监护主体责任,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引导家长转变育人理念,凝聚家庭、学校、社会共育合力。
(五)实施中小学数字校园提升工程。
16.提升校园网络服务能力。大力推进教育数字化战略,将网络环境纳入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加快南阳市教育专网建设,2030年前,建成覆盖全面、结构优化、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教育信息化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推进校园网络全光网改造,实现校园有线、无线、物联网三网融合。
17.深化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将平台应用作为推动学生自主学习、教师改进教学、学校提升质量、家校协同育人的重要依托,探索有效应用模式,有效扩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覆盖面,服务农村、偏远山区学校提高教育质量,支撑“双减”提质增效。
18.加强南阳市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及资源保障体系建设。充实优秀课程资源,提供系列化、精品化、覆盖德智体美劳全面育人的教育教学资源。支持教师创新教学方式,提高教师数字素养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19.实施数字校园示范引领工程。开展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认定和市级中小学校数字校园星级评定工作,加强区域示范引领,提升全市教育信息化基础建设水平。
(六)实施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工程。
20.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益。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服务保障体系,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办法,确保“应入尽入”。
21.加强特殊群体学生教育关爱保护。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精准摸排机制,完善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服务体系,创新关爱与教育形式,加强心理辅导、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优先保障寄宿、交通、营养需求,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适合的教育。
2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加强特殊教育保障能力建设,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
(七)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精准化工程。
23.强化学生资助工作要素保障。加强学生资助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学生资助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阵地、有经费。加强教育资助政策宣传,确保教育资助政策家喻户晓,资助信息公开透明。
24.精准开展学生资助。加强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做到应助尽助。落实好现行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定期开展学生资助核查工作,优先将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纳入资助范围。
(八)实施学生卫生健康服务提升工程。
25.加强学校卫生体系和能力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设置校医院、卫生室或保健室,落实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非寄宿制学校配备校医制度,鼓励学校与当地医疗卫生专业机构合作,为师生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健康学校建设,完善学校健康教育体系和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健康环境,校园设施设备环境达到国家标准。
26.加强学生健康监测。建立中小学生健康电子档案,落实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每年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和体质健康测试,每年发布学生健康素养水平依据。
27.加强学生健康教育。落实课程课时要求,拓宽健康教育渠道,普及视力健康、传染病防治、应急救护、营养健康等知识,开展师生健康咨询、健康科普,引导师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落实体育课时,保证学生每天校内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做好教室采光照明达标、可调节课桌椅配备工作,积极采取措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等常见病。
28.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压实校园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实施“6S”规范化管理,推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化监管。实施食育工程,普及膳食营养知识,改善学生膳食营养结构。
29.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配备心理健康专业教师,加快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提高中小学心理危机防范水平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定期筛查评估、早期识别与干预机制,动态建立单亲家庭学生、心理问题学生、留守儿童和特异体质学生“四个清单”,建立“一生一策”心理档案,将心理疏导干预融入校园日常生活。
(九)实施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提升工程。
30.充分发挥公共文化体育和科普资源育人作用。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等场馆要按规定向学生免费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科技馆和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学生开放。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并增设适合学生特点的文化体育和科普活动。遴选一批省、市、县研学实践基地,接纳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服务。
31.拓展公共文化场所服务功能。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 等公共文化场所面向学生群体开展阅读分享、艺术展演等体验式、互动式公共阅读和艺术普及活动,提升服务功能。
32.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常态化开展优秀影片进校园活动,保障每名中小学生每学期至少观看2次优秀影片。
(十)实施中小学生安全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工程。
33.实施“护苗”专项行动。落实中小学法治教育课程,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增强中小学生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信仰。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发挥法治副校长在法治教育、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的作用。加强中小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抓好校园欺凌防治工作。
34.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夯实安全防范基础,推进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提升安全防范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将校园安保服务交由专业保安服务公司,按标准配备学校专职安保人员。完善安全事故处置机制、做好校方责任保险工作,依法依规做好事故化解处置工作。
35.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建立完善专门教育保障机制,建成1所市级专门学校,构建专门教育体系,加强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学生的教育矫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县级政府每年要至少听取1次义务教育工作汇报。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规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年度创建重点和工作措施,有序推进。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压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财政保障。加大义务教育投入保障力度,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加大对教育教学和教师队伍建设投入力度,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办法,依据困难程度、地域远近实行差别化补助。加大对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支持力度,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提高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落实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政策,整体提升公共教育服务能力。
(三)强化督导评估。健全教育督导评估机制,完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强化监测结果运用,对监测结果好的县(市、区)按规定给予表扬激励,对问题突出的县(市、区)进行约谈通报。按规划、分年度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和督导评估工作,宣传推介典型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