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人民政府:
南阳市2023年度第六十五批城市建设用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4〕429号),省政府同意南阳市人民政府转用并征收溧河乡王堂村五组集体林地2.5381公顷、九组集体林地0.4061公顷,共计2.9442公顷(不涉及耕地),作为我市2023年度第六十五批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
你区人民政府接到批复后,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进行供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