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人民政府:
桐柏县2023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用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4〕415号),省政府同意你县人民政府征收安棚镇安岭村程家岭组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11.4786公顷、林地4.8190公顷、园地0.8271公顷、草地0.0223公顷、其他农用地3.1146公顷,征收安棚镇胡岗村张北组集体建设用地0.3452公顷,共计20.6068公顷(其中耕地11.4786公顷),作为桐柏县2023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县。
你县人民政府接到批复后,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进行供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