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信息公开 > 其他法定信息 > 政府文件 > 宛政土
分享:
索 引 号 N001-01-2024-00136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16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桐柏县2023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政土〔2024〕113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2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
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桐柏县2023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桐柏县人民政府:

桐柏县2023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用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4〕415号),省政府同意你县人民政府征收安棚镇安岭村程家岭组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11.4786公顷、林地4.8190公顷、园地0.8271公顷、草地0.0223公顷、其他农用地3.1146公顷,征收安棚镇胡岗村张北组集体建设用地0.3452公顷,共计20.6068公顷(其中耕地11.4786公顷),作为桐柏县2023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县。

你县人民政府接到批复后,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进行供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附件下载

相关推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