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人民政府:
方城县省道526线杨楼至小史店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4〕226号),省政府同意你县转用并征收小史店镇等2个镇河西村等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2.5832公顷、园地0.3071公顷、林地0.0174公顷、其他农用地0.5724公顷,征收小史店镇等2个镇河西村等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建设用地0.0416公顷,共计3.5217公顷(其中耕地2.5832公顷),作为方城县省道526线杨楼至小史店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县。
你县人民政府接到批复后,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进行供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