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人民政府:
镇平县2023年度第三批增减挂钩项目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3〕1724号),省政府同意你县人民政府征收杨营镇等2个镇(街道)郑坡村上河组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0.3774公顷、园地5.8942公顷、其他农用地0.0151公顷。共计6.2867公顷(其中耕地0.3774公顷),作为镇平县2023年度第三批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县。
你县人民政府接到批复后,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进行供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