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信息公开 > 其他法定信息 > 政府文件 > 宛政土
分享:
索 引 号 N001-01-2024-00127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02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镇平县2023年度第三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批复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政土〔2024〕92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3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
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镇平县2023年度第三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批复的通知

镇平县人民政府:

镇平县2023年度第三批增减挂钩项目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3〕1724号),省政府同意你县人民政府征收杨营镇等2个镇(街道)郑坡村上河组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0.3774公顷、园地5.8942公顷、其他农用地0.0151公顷。共计6.2867公顷(其中耕地0.3774公顷),作为镇平县2023年度第三批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县。

你县人民政府接到批复后,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进行供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


附件下载

相关推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