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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01-2024-00103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3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桐柏县2023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政土〔2024〕71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2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桐柏县2023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桐柏县人民政府:

桐柏县2023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4〕290号),省政府同意你县人民政府征收吴城镇等2个镇王宽店村上河组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建设用地3.2767公顷,作为桐柏县2023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县。

你县人民政府接到批复后,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进行供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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