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人民政府:
南召县2023年度第二十四批城市建设用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4〕34号),省政府同意你县转用并征收城郊乡等三个乡(镇)庙坡村沙北组等1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3.8391公顷、林地3.0402公顷、园地0.1258公顷、其他农用地3.1281公顷、未利用地0.1135公顷,共计10.2467公顷(其中耕地3.8391公顷),作为南召县2023年度第二十四批乡镇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
你县人民政府接到批复后,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3.9302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进行供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