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人民政府,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南阳市2023年度第三十四批城市建设用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4〕194号),省政府同意南阳市人民政府转用并征收百里奚街道等2个街道岗王庄社区岗东组等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1.8434公顷、林地0.8521公顷、园地0.0259公顷、未利用地0.0003公顷,征收百里奚街道等2个街道岗王庄社区岗东组等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建设用地4.1093公顷,共计6.8310公顷,作为我市2023年度第三十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
你区接到批复后,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1.8434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进行供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