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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01-2024-00085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04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淅川县2023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政土〔2024〕53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15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
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淅川县2023年度
第四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

淅川县人民政府:

  淅川县2023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用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3〕1684号),省政府同意你县转用并征收上集镇刘庄村刘东村民小组等19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9.4929公顷、林地2.4770公顷、园地0.1511公顷、其他农用地0.1367公顷;征收上集镇刘庄村山根村民小组等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建设用地0.2875公顷,共计12.5452公顷(其中耕地9.4929公顷),作为淅川县2023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

  你县人民政府接到批复后,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9.4929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进行供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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