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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01-2024-00083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01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更新第一片区(盆窑、李八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发文字号 宛政土〔2024〕50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11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更新第一片区
(盆窑、李八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批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更新第一片区(盆窑、李八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宛自然资文〔2024〕2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更新第一片区(盆窑、李八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和建设规模。规划范围为泗洲路以北、新区大道以南、长江北路、黄河北路以西、宝天曼路以东围合区域,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97.37公顷。

三、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各类用地布局。《规划》充分利用该区域所具有的自然条件、区位条件和交通条件,重点解决片区内盆窑、李八庙城中村改造、城市空间优化、城市环境提升等问题,将该区域建设成为有温度、有活力、有内涵的未来城市“慢谷”。

四、在《规划》实施过程,要按照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要加强各项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基础设施的落地落实,按照低碳、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新理念,高起点、高标准打造该区域,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五、你局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要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认真组织落实《规划》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涉及对《规划》进行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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