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旗县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有关破产审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组建专业破产团队、完善府院联动机制、优选破产重整方式,持续推动破产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组建专业破产团队,开启破产审判“新模式”。出台《关于组建破产审判专业化团队及执破联合合议庭的通知》,从民商事审判队伍中抽调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专门从事破产审判,推动执转破工作有序开展。出台《关于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的实施意见》,按照“繁案精审、简案快办”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破产案件简化审理,在不损害利害关系人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的基础上,通过缩短程序时间、简化流程的方式加快审理进程,破解以往破产案件办理时间较长的问题。推进破产审判信息化应用,强化网上监管、网上审批、网上询价、网上拍卖等流程,完善破产财产多元化处置方式,提升破产财产处置效率和回收率。
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凝聚协同处置“新合力”。县委、县政府牵头出台《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联合18个职能部门统筹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接管、资产处置、打击逃废债、费用保障等问题,推进建立“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协同处置”常态化破产联动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主导风险管控和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府院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例会制度和管理人定期报告制度,由管理人向政府、法院汇报案件进展,共同研讨,会商研判,确保化解矛盾纠纷。近两年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专题召开2次书记办公会,3次县长办公会,组织召开各类研究会20余次,确保化解矛盾纠纷,破解社会难题,防范重大风险。
优选破产重整方式,增添企业发展“新活力”。在破产案件办理中,深入探索企业提前救治和破产重整机制。在社旗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件中,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楼盘涉及巨额资产和巨额债务,一旦选择破产清算程序,普通债权人的债权清偿率几乎为零,届时将面临数千人的社会稳定和舆论风险问题。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将案件从破产清算程序转为破产重整程序,最终使600余户购房户权益得到足额保障,工程款、税款等优先债权全额得到清偿,普通债权50%以上实现清偿,“问题楼盘”重新焕发活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法律效果实现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