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至3月1日,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联合开展矿山地面建筑场所专项检查工作部署,省联合督导检查第四组深入我市南召县督导检查矿山地面建筑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督导检查组实地抽查了南召县2个露天矿山企业,重点对矿山企业办公楼、员工食堂及宿舍、仓库、配电房、水泵房等地面建筑场所开展了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详细核查了矿山企业地面建筑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防火分隔、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在用的电气线路及设备等是否符合要求,并针对性提出指导意见。
通过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对我市矿山地面建筑场所专项检查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同时,指出了矿山地面建筑场所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工作建议。督导检查组强调,要强化矿山企业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认真汲取山西吕梁永聚煤业“11·16”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排查矿山地面建筑场所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强化火灾事故预防措施,提升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所有人员开展一次集中培训,确保人人知晓消防安全责任、地面建筑场所火灾风险以及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切实自觉做好矿山企业消防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