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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01-2024-00081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28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周南高速下洼枢纽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政土〔2024〕49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01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
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周南高速下洼枢纽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社旗县人民政府:

周南高速下洼枢纽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4〕62号),省政府同意你县人民政府转用并征收下洼镇杜庄村五组等7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2.1778公顷、其他农用地0.0172公顷,共计2.1950公顷(其中耕地2.1778公顷),作为周南高速下洼枢纽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县。

你县人民政府接到批复后,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2.1778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进行供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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