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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01-2024-00076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28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2024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文字号 宛政土〔2024〕43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01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南阳市2024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卧龙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南阳市2024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宛龙政土〔2024〕6号)收悉。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转用潦河坡镇闫沟村下老观组集体园地0.5310公顷、其他农用地0.1357公顷,共计0.6667公顷(不涉及耕地),作为南阳市2024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拟订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方案。接批复后,你区要在规定时限内向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三、你区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需要报批征收的土地,及时按程序报批。

  四、你区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节约集约用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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