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人民政府:
内乡县2023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3〕1732号),省政府同意你县人民政府转用并征收湍东镇等2个镇东王沟村十组等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16.4888公顷、园地5.6508公顷、其他农用地0.4275公顷,共计22.5671公顷(其中耕地16.4888公顷)。作为内乡县2023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县。
你县人民政府接到批复后,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16.4888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进行供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