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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内乡县财政局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专题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4-01-23来源:南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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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增强财政干部职工的爱国情怀,引导干部职工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近日,内乡县财政局组织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下简称《爱国主义教育法》),机关中层以上干部职工参加学习活动。

《爱国主义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爱国主义教育法》共5章40条,会上,主讲人从《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实施意义等方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详细的宣讲和解读。该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爱国主义教育的法律,是党和国家对爱国主义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全面部署的重要体现,是推动全体人民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民族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法治保障。该法明确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基本原则、目标、内容、主体、方式、保障等,为全面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

副局长马超杰指出,《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颁布是为全体公民厚植爱国情怀、凝聚奋进力量的有力法治保障。爱国主义作为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血脉基因,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全体财政干部职工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要自觉将爱国之心转化为爱国行动,做到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大力营造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的浓厚社会氛围,努力为内乡工业强县、农牧大县、文旅名县“三县”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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