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围绕服务建强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纵深推进“三零”平安创建,坚持人民至上、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强基导向,牢固树立“大司法行政理念”,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警司访+”,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逐步健全,队伍素质显著提高,工作领域不断拓展,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为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持续完善人民调解组织 深化拓展人民调解覆盖面
抓好诉调对接、深化诉源治理工作,确保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法院调解工作室。协调推动各县区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文件精神,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落实到位、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到位。目前,我市各县区人民调解中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委会、乡镇(街道)人民调委会、村(社区)人民调委会均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组织脉络明晰、名称规范、人员明确、设立变更和备案程序到位,切实形成了左右连成片、上下一条线,横到边、纵到底的民调防范网络体系。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发展
目前,全市已实现县级医疗纠纷、婚姻家庭、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县级物业纠纷、家事纠纷、劳动争议、土地产权、保险纠纷、知识产权、教育系统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在完善设立。市级层面,已成立市医疗纠纷、交通事故、保险纠纷、企业信用纠纷、涉电纠纷、家事纠纷、总商会、社区志愿者协会、总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市级人民调解中心已投入使用。12个重点行业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14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5个,在化解行业领域矛盾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个人品牌调解室达27个,涌现出“老兵调解”“百姓调解”等一批优秀调解品牌。
全力做好排查隐患工作 保障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先后部署了“践行‘枫桥经验’助力平安河南”人民调解专项活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化“三零”创建活动等。在排查工作中发现问题后,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迅速介入,及时予以化解,对一时不能化解并有激化可能的,及时报告并落实专人进行控制和防范。2023年,全市5193个人民调解组织、15108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累计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8035起,调解成功37731起,调解成功率98.6%。
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 打牢社会和谐稳定基础
2023年4月份,市司法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在西峡县召开“警司访+”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现场会,会议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警司访+”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司法所与派出所、信访机构的工作沟通机制、“吹哨”预警机制、联动联调机制,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的“南阳模式”。指导镇平县开展多元纠纷化解工作,印发《镇平县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多元调解“1+6+N”工作机制,设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健全奖惩机制和考核制度,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加强人民调解员协会建设 推动协会规范高质量运行
人民调解员协会是人民调解员之家,是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参谋助手,也是联系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的桥梁纽带,实现人民调解新提升新跨越的重要平台。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推动协会规范运行,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南阳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协会章程、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和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协会领导班子。
大力选树基层模范先进 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大力推介、积极宣传人民调解典型事迹,深入挖掘模范先进坚守岗位、默默付出的感人事迹,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使全体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在情感上产生共鸣,起到鼓舞、教育和鞭策的作用。2023年8月29日,省司法厅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决定》,我市4名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8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6名人民调解员榜上有名。2023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京联合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我市新野县城郊乡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集体、宛城区汉冶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刘士东等4名个人受到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