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桐柏县2023年度第六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桐政土〔2023〕15号)收悉。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安棚镇等2个镇安棚村等2个农村集体组织集体耕地0.2979公顷、草地0.0820公顷、其他农用地1.0277公顷,共计1.4076公顷(其中耕地0.2979公顷)作为桐柏县2023年度第六批乡镇建设用地。同意你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拟订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方案。
二、接批复后,你县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1.4076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需要报批征收的土地,及时按程序报批。
四、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节约集约用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