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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01-2024-00004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4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召县2023年度第三十六批乡镇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政土〔2023〕535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04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
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召县2023年度第三十六批乡镇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南召县人民政府:

南召县2023年度第三十六批乡镇建设用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3〕1606号),省政府同意你县人民政府转用并征收皇路店镇高嘴坡村苗家庄组等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21.1758公顷、林地0.2212公顷、其他农用地0.3391公顷,共计21.7361公顷(其中耕地21.1758公顷),作为你县2023年度第三十六批乡镇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

你县人民政府接到批复后,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21.1758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进行供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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