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

发布时间:2023-12-29来源:南阳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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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七批2023年12月29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3HA202312180057南阳市桐柏县水帘洞度假村西150米路南,小吴挂车修理厂,露天喷漆,气味刺鼻,影响居民身体健康和生活。南阳市桐柏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所反映的“小吴挂车修理厂”为桐柏县吴*恩汽车维修店。该维修店距离附近居民区100多米,店内有电焊机、切割机、喷漆设备各一台,并有大量金属管件和两个油漆桶,未配套喷漆房和污染防治设施,并存在利用门前空地喷漆的情况。
   
属实督促该维修店停止喷漆作业,移除违规喷漆设施,并加强监督检查,防止违规喷漆问题反弹。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4日办结。
      该维修店已于2023年12月19日移除了喷漆设备和漆桶,拆除含有喷漆项目的招牌。同时,桐柏县加大对县域汽修行业的监管力度,引导其依法合规经营,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走访群众并公示办理情况,让群众了解问题处理结果,争取群众满意。
已办结
2D3HA202312180061南阳市方城县博望镇郭街村蒿庄路北,水泥搅拌站,无手续,露天作业,废水未经处理随意排在大路上,污染环境。南阳市方城县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的“水泥搅拌站”,实际是方城县博望镇郭街村蒿庄组村民王*峰存放拌合设备的地方,2022年6月其购置2台可移动配料机、2台可移动传送装置放置此处,用于农村自建房短期租赁,不进行水泥搅拌作业,所占土地是其自家闲置宅基地,为空地。12月19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现场检查时,王*峰存放拌合设备的场内杂草茂盛,拌合设备未安装,分散放置,不具备生产条件,现场未发现生产痕迹,也无任何原料或产品,不存在露天作业、废水未经处理污染环境现象。王*峰将购置的拌合设备存放于自家宅基地内用于短期租赁的行为,不需要办理手续。经走访周边居民,均表示王*峰只是将设备存放在此处,没有作业,没有产生环境污染,但是存放拌合设备的地点紧邻蒿庄组居民区,设备在装卸移动过程中可能对周边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将设备搬离居民区,消除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1日办结。
    12月21日,王*峰已将场内设备搬离。博望镇人民政府在郭街村蒿庄组进行了走访,并将办理结果进行公示,居民表示满意。
已办结
3D3HA202312180066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槐树湾村坤铭便利店对面路西,生活垃圾,气味刺鼻无人处理。南阳市卧龙区土壤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举报位置位于蒲山镇槐树湾街南约500米路西,因该路通行人员较少,且该位置较为隐蔽,附近群众有时会将生活垃圾堆放于此,属于环卫工作的漏点、盲点。
属实加强日常监管,增加保洁频次,引导群众将垃圾投入垃圾箱。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5日办结。
    卧龙区蒲山镇政府组织环卫工对该位置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加强日常保洁。
已办结
4D3HA202312180067南阳市镇平县遮山镇法庭对面,邵三回民饭店,油烟味道大。南阳市镇平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2023年12月19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镇平县柳泉铺镇政府、镇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联合现场调查,该店正常营业,后厨集气罩油污较大,未及时清理,油烟净化设备及排烟口安装位置紧贴西侧居民楼二楼外墙,后厨工作期间在西侧居民楼外墙处能明显闻到油烟味。
   
属实一、镇平县城管局督促该店对后厨烟道、净化设备进行清洗,更改净化设备安装位置,加高排气筒至楼顶端,切实消除油烟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公示处理结果,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争取群众理解。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1日办结。
      该店已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全面清洗,更换了集气罩、烟道,并将油烟排放口由西侧居民楼外墙更改到该店楼顶。2023年12月21日,经检测,该店油烟排放浓度达标。同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已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座谈,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已办结
5D3HA202312180068南阳市镇平县平安大道万德隆时代广场西侧,云顶音乐烧烤,晚上营业时噪音扰民。南阳市镇平县噪音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的“云顶音乐烧烤”是南阳雲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举报反映问题与第二十六批交办件(编号D3HA202312170066)基本一致。2023年12月18日,经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镇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联合现场调查,该餐饮店办理有营业执照、餐饮卫生许可证,营业时间为10:30-14:30、17:30-23:00,音乐播放时间为17:30-22:00。餐饮店门外放置有3个音响,营业期间循环播放音乐。当日20:28,该店正常经营,经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检测,噪声为61.9分贝,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2023年12月19日上午该店已将室外音响拆除移走,室外不再播放音乐,室内播放以轻音乐为主,2023年12月19日19:33,经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监测站检测,噪声为54dB(A),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部分属实一、要求餐饮店拆除室外音响并调整音乐播放时间,禁止出现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杜绝问题反弹。
    二、公示处理结果,走访周边群众,召开座谈,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0日办结。
    一、镇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加强监管,禁止出现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杜绝问题反弹。
    二、涅阳街道办事处公示了处理结果,走访周边群众,召开座谈,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已办结
6D3HA202312180062南阳市方城县二郎庙镇史庄村南边,有个污水坑发黑发臭,气味难闻,夏天时苍蝇乱飞,污染地下饮用水,无人治理。南阳市方城县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有个污水坑发黑发臭,气味难闻,夏天时苍蝇乱飞”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经调查,二郎庙镇史庄村南边有两个坑塘,较大的坑塘水体无异味、颜色正常,较小的坑塘水体有异味,颜色发黑发绿。经走访周边居民,较小坑塘为反映的坑塘。周边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较小坑塘,坑内水质较差。小坑塘大部分年份均处于干涸状态,今年雨水丰沛,从8月至今,坑塘内积水较多;大坑塘内水质正常。
    二、关于“污染地下饮用水,无人治理”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二郎庙镇史庄村已实现自来水入户全覆盖,居民饮用水均为自来水而非地下水,来源为南水北调供水,每半年进行一次水质检测。12月19日,为证实地下水是否被污染,二郎庙镇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随机对坑塘周边的5户居民水井进行水质取样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水质标准。
部分属实对大小坑塘进行环境治理,并最终形成人工湿地,彻底消除对周边的环境影响。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阶段性办结,并制定了下步整改方案。
      二郎庙镇政府已对两个坑塘周边杂物、坑塘水面漂浮垃圾进行了清理,目前正在抽吸转运坑塘内污水至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并进行清淤。待清理完毕后,将在坑塘周边选择合适位置修建三级沉淀池,周边居民生活污水经沉淀后再排入小坑塘,并在小坑塘内种植菖蒲,最终形成人工湿地,彻底消除对周边的环境影响。
阶段性办结
7D3HA202312180060南阳市方城县广阳镇广店村,河南朝億公司(房地产)占用居民耕地50多亩,破坏土地,导致土地荒废,挖的到处是坑。南阳市方城县生态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南阳市方城县广阳镇广店村,河南朝億公司(房地产)占用居民耕地50多亩,破坏土地”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反映问题实际是方城县广阳镇广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14年开工建设,2020年8月一期主体完工,实际占地189.34亩,含已批复转用的170.21亩农用地(含耕地126.52亩),其它类型土地19.13亩。河南省国土资源厅2014年批准该项目以城乡建设土地增减挂钩方式转用土地160.0005亩(含耕地120.42亩),2018年批复补办了10.21亩农用地(含6.1亩耕地)转用,增减挂钩指标包含耕地占补平衡。2014年至2020年建设期间,170.21亩用地土地虽经农用地转用依法审批,但河南朝億置业有限公司有在未经县政府供地的前提下擅自占用广阳镇陈茨园村、广店村集体建设用地建房的违法行为,原方城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共进行四次行政处罚。
    二、关于“导致土地荒废,挖的到处是坑”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但不违法。举报人所说土地荒芜是该项目其他未建设的5宗土地,面积约10亩,均在新农村项目规划区内,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地类性质2014年起属于建设用地。该5宗地未建设是因为土地补偿未协商到位。目前现状为多数地块群众自发耕种蔬菜,少数荒芜或者种有树。
部分属实将处理情况公开,向群众做好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及时消除群众误解。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4日办结。
      一、2014年至2020年建设期间,原方城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建设单位违法占地行为共进行四次行政处罚,以上处罚合计50.86亩,是广阳新农村项目目前全部建成用地面积。广阳镇广阳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已建成房屋380套,广阳镇广店村、陈茨园村群众已经全部入住。
      二、2023年12月14日、12月24日,广阳镇人民政府对广店村和陈茨园村被征地村民和入住居民进行了走访公示,群众对该项目的实施及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的处理情况均表示满意。
已办结
8D3HA202312180034南阳市宛城区滨河东路中信国安城南区的小区最西边,有个堆放建筑垃圾的池子,无覆盖,扬尘大。南阳市宛城区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属实。
      2023年12月19日,宛城区城管局与汉冶街道办事处到现场检查,发现中信国安城南区最西边,一号楼东南角垃圾池内堆积大量装修垃圾,未采取抑尘措施,存在扬尘污染隐患。经向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询问,由于小区内尚有部分业主陆续装修,物业公司将该处设置为临时装修垃圾堆放点,未进行密闭,造成了扬尘污染。
属实清运垃圾,消除扬尘污染隐患;加大巡查监督力度,督促小区物业规范管理建筑垃圾堆放点,杜绝问题反弹。走访、公示,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与支持。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1日办结。
      宛城区汉冶街道已督促中信国安(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对装修垃圾堆场内垃圾全部清运完毕,对垃圾池进行密闭改造,加强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堆放点,清运垃圾时进行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12月21日,汉冶街道办事处联合该小区物业就举报问题整改情况对部分业主进行解释和满意度调查,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公示。
已办结
9D3HA202312180077南阳市唐河县上海路与新村北路交叉口阳光云墅建筑工地,黄土裸露未覆盖,出入工地渣土车未冲洗,扬尘污染严重。南阳市唐河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2023年12月19日,经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唐河县城市管理局调查,该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云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建筑工地正常施工,部分裸土覆盖不到位,建有车辆冲洗装置,但存在个别进出车辆未彻底冲洗夹带泥土上路现象。施工工地建筑里面全封闭,围挡喷淋装置能够正常使用,能够达到湿法作业;施工道路场地全硬化;扬尘在线现场监控能够正常使用;设置了扬尘管理公示牌,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了公示。
   
部分属实一、严格执行“六全”标准,对标“十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措施,进一步强化扬尘防控力度,减少扬尘对环境影响。
    二、公示处理结果,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争取群众理解。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5日办结。
      一、河南云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对覆盖不到位的裸土全部覆盖,已对进出车辆彻底冲洗,杜绝夹带泥土上路。要求施工单位组织并增加现场保洁人员,落实“六全”标准和“十个百分之百”措施,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
    二、唐河县文峰街道办事处公示了处理结果,走访了群众,召开了座谈,争取群众理解。
   
已办结
10D3HA202312180024南阳市内乡县赤眉镇赤眉村前田岗队,前几年队长把村民20多亩集体耕地租给别人,挖沙子,进行售卖,改变了土地性质,导致现在耕地上都是坑,无人管理。南阳市内乡县生态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南阳市内乡县赤眉镇赤眉村前田岗队,前几年队长把村民20多亩集体耕地租给别人”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05年以来赤眉村田岗组两任组长分两次将本组24亩集体农用地租给徐*杰,签订有租赁合同,租期均为15年,主要用于造林、养鱼。2023年12月21日,经内乡县自然资源部门确认,该地块占地面积15923.96平方米,折合23.87亩,地类性质为农用地,不属于耕地。举报队长租赁20多亩集体地问题属实,耕地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挖沙子,进行售卖,改变了土地性质,导致现在耕地上都是坑,无人管理”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21日,经走访,徐*杰在2005年-2013年期间在租赁地块上先后种植过杨树等多种农林作物,之后2013年10月开挖13个莲藕坑塘(目前使用9个),种植莲藕至今。租赁地块原属于农用地中的林地,种杨树属于农用地的林地,开挖莲藕坑塘属于农用地的坑塘用地。2023年12月21日,经调查,该租赁地块性质为农用地未改变,但由农用地中林地变为了坑塘用地。在承包方未开挖莲藕坑塘前,该租赁地沙层深度、含沙量、沙总量由于时间久,无法确定。经核实,在挖坑塘过程中,部分沙石由租赁方自身建设鱼塘用,根据相关规定,该租赁户挖坑塘、采沙、自用沙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针对租赁方在挖坑塘过程中私自售卖沙石行为,2014年4月,赤眉镇政府已对疏于监管职责的赤眉村党支部书记吕*龙予以党纪处理。
   
部分属实一、加强耕地保护,严格界定设施农用地范围,合理确定设施农业用地规模,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落实好属地责任,加强用地执法监管,对到期不再使用的设施农业用地,监督承租方必须按规定恢复原用途。
    二、督促有关承包方严格履行合同,严禁私自采沙行为发生。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2日办结。
      一、严格界定设施农用地范围,合理确定设施农业用地规模,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加强用地执法监管,对于到期不再使用的设施农业用地,监督承租方必须按规定恢复原用途。
    二、2023年12月21日,赤眉镇政府到赤眉村前田岗组进行走访,并于2023年12月22日将案件办理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公示。
   
已办结
11D3HA202312180031南阳市唐河县淇滨大道,新鼎力建材有限公司,粉尘大,废水乱排,污染周边庄稼地。南阳市唐河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新鼎力建材有限公司粉尘大”的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公司实为南阳市新鼎立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水泥粉磨站。2023年12月19日,经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唐河分局调查,该企业磨机车间风送斜槽输送机处封闭不严,无组织排放控制不到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属实。经调查,该公司由于库容装满,于2023年12月14日停产至今。该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7月1日、9月8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废气进行检测,颗粒物无组织和有组织排放均符合排放标准;厂门口外设置洗车台,对进出运输车辆进行冲洗抑尘;门口设置门禁系统,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二、“废水乱排,污染周边庄稼地”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23年12月19日,经勘察,该公司建设在低洼处,南侧是公路,东侧、西侧、北侧地势均高于厂区内,未发现废水乱排。该公司厂门口外冲洗车辆废水流入沉淀池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利用不外排;厂区实施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门前自然沟,该自然沟末路经周边农田,周边庄稼未受到影响。经走访周边群众,召开座谈,群众反映没有污染问题。
   
部分属实一、加强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走访周边群众,召开座谈,向周边群众做好解释,切实化解矛盾纠纷。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4日办结。
    一、该公司由于库容装满于2023年12月14日停产至今,磨机车间风送斜槽输送机处已封闭。
    二、滨河街道办事处公示了处理结果,走访了群众,召开了座谈,争取群众理解。
   
已办结
12D3HA202312180015南阳市桐柏县安棚镇朱楼村北侧,废品收购站,回收装化学原料的废桶散发刺鼻性气味,东西随意堆放,一下雨会有黑色污水流出。南阳市桐柏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南阳市桐柏县安棚镇朱楼村北侧,废品收购站,回收装化学原料的废桶散发刺鼻性气味,东西随意堆放”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废品收购站于2023年9月开始经营,现场检查发现,该废品收购站没有建设固定的废品堆放场地,现场存放的废旧纸板、空饮料瓶、空啤酒瓶等废旧物品,随意堆放在其收购部旁边的道路东西两边,废旧物品堆长约15米左右,宽约4米左右,“东西随意堆放”问题属实。未发现有回收的化学原料的废桶,现场也未闻见刺鼻气味,“回收装化学原料的废桶散发刺鼻性气味”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一下雨会有黑色污水流出”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废品收购站周边自然沟渠干涸,底部有枯萎野草,未发现存在污水流出情况。2023年12月24日,安棚镇政府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了解,群众均表示未发现该废品收购站收购过废旧化学原料桶,也没发现在下雨时该废品收购部附近的沟渠存在流出黑色污水的情况。
部分属实桐柏县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加强对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站的行业监管,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全面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有序发展;开展群众走访,召开座谈会,及时公布办理结果,消除群众误解。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4日办结。
      该废品收购站于2023年12月20日上午,将废旧物品全部出售,并对路面进行清洁,堆放道路两边的废旧物品已清理完成。同时,安棚镇政府要求该废品收购站建设符合要求的堆放场地后方可进行废品收购。
   
   
已办结
13D3HA202312180016南阳市桐柏县埠江镇荒庄村向东150米312国道北侧鸿玉仓储,运输过程煤灰散落到道路,扬尘大,仓库内堆放大量散煤,未覆盖。南阳市桐柏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南阳市桐柏县埠江镇荒庄村向东150米312国道北侧鸿玉仓储,运输过程煤灰散落到道路,扬尘大”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埠江镇鸿玉仓储位于G312线桐柏段1008Km+300m处北侧60米,车辆运输经过仓库到国道之间的土路,容易造成扬尘产生。经现场查看,该公司地磅上确实存在有运输车辆漏撒的少许散煤,但是,通过对国道及附近道路进行排查,未发现有车辆运输过程中抛撒散煤的情况。“扬尘大”问题属实,是车辆运输经过土路时产生的扬尘。“运输过程煤灰散落”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仓库内堆放大量散煤,未覆盖”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19日,现场核查发现,该仓库面积约600平方米,存放工业用煤约350吨,该仓库进购该批次工业用煤后销售给南阳速宜达商贸有限公司,南阳速宜达商贸有限公司仅供货给桐柏海晶矿业有限公司用做工业生产。桐柏海晶碱业有限责任公司因煤棚场地小,无法存放大量工业用煤,暂时堆放在该仓库,未流向其他市场。“仓库内堆放大量散煤”属实;工业用煤存放至密闭仓库内,无需进行覆盖,“未覆盖”不属实。
部分属实一、鸿玉仓储做好仓库到国道的道路防尘措施。
    二、桐柏县交通局日常巡查中,加强对运输车辆道路扬尘管控,对干线公路落实保洁措施。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办结。
    一、鸿玉仓储每天对仓库到国道土路清扫并洒水防尘,确保周边环境整洁。
    二、桐柏县交通局日常巡查中,加强对运输车辆道路扬尘管控,对干线公路落实保洁措施。
    三、鸿玉仓储已将工业用煤运至桐柏海晶碱业有限责任公司,由该公司妥善安置。
    四、埠江镇政府公示了调查结果,走访了群众,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已办结
14X3HA202312180047南阳市卧龙区靳岗乡靳小路金恒饲料加工厂,无环保、土地、规划手续,是个黑加工厂,无污染防治设施,废气、污水直排。南阳市卧龙区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南阳市卧龙区靳岗乡靳小路金恒饲料加工厂,无环保手续、土地、规划手续,是个黑加工厂”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举报反映的公司为南阳金恒饲料有限公司,法人胡*。2012年,胡*租用卧龙区靳岗街道崔营村圭岗组一处院子和厂房当做仓库,用于存储成品饲料,无生产加工。2018年4月,成立南阳金恒饲料有限公司,建设鱼饲料加工项目并投产,但当时未按要求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该公司所占地类为林地,现状为建设用地,但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原卧龙区国土资源局于2012年8月28日对其下达了处罚决定书,于2012年11月30日向卧龙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已缴纳罚,但未拆除到位。
      二、关于“无污染防治设施,废气、污水直排”的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12月18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卧龙分局会同靳岗街道办事处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该企业处于长期停产状态,无生产迹象。该公司正常生产时,不产生生产废水,厂区未进行雨污分流,有生活污水混杂雨水外溢排出厂外痕迹。该公司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有脉冲袋式除尘器一台。
部分属实依法对该企业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按期完成拆除任务,开展周边群众走访座谈,公示办理结果,及时回应周边群众关切问题。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5日阶段性办结,并制定了下步整改方案。
      该企业处于长期停产状态。卧龙区政府已制定整改方案,由卧龙区靳岗街道办事处牵头,联合卧龙区自然资源局对违法占地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进行拆除,于2024年6月30日前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取缔到位。
阶段性办结
15X3HA202312180046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昭阳建材厂,无土地、规划、环保手续,紧挨着南水北调干渠,距离大约30米,生产过程中的粉尘、污水直排南水北调干渠,环保手续造假。南阳市卧龙区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昭阳建材厂,无土地、规划手续”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该公司2018年11月租用蒲山镇李彩村村民土地(口头协议)2067平方米建厂棚,所占地类为旱地、村庄用地,符合《蒲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针对其未经批准占地2067平方米建厂棚问题,卧龙区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6月11日对其下达了处罚决定书,于2020年12月13日强制执行,该企业已缴纳罚款。
      二、关于“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昭阳建材厂,无环保手续,环保手续造假”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07年7月27日,河南省昭阳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原南阳市卧龙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审批备案,该项目审批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2008年11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经调查,该企业建厂初期的工艺、设备、原料等与现在相同,无重大变更,不存在环保手续造假的问题。
    三、关于“紧挨着南水北调干渠,距离大约30米,生产过程中的粉尘、污水直排南水北调干渠”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紧邻南水北调干渠,最近厂界距离干渠左岸护网125米,位于一级保护区以外,在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该公司拌料、上料环节密闭作业,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2023年7月27日废气检测结果满足相关标准。厂区全面配备了喷淋抑尘装置,地面全部硬化,有效减少扬尘。该公司生产废水(洗罐、车辆冲洗废水)经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外排至自然沟,生活污水沉淀池定期清理,处理后还田消纳。
部分属实按照整改方案,完成企业违法占用的土地及地面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没收工作;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督促企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最大程度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及时公开调查情况。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5日阶段性办结,并制定了下步整改方案。
      一、卧龙区政府已制定整改方案,由卧龙区蒲山镇政府牵头,联合卧龙区自然资源局对该企业违法占用的土地及地面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于2024年2月3日前进行没收。
      二、该企业已办理环评手续审批备案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最近厂界距离干渠左岸护网125米,粉尘及生产废水、雨水收集处理设施齐全、正常运行,不存在粉尘、污水直排南水北调干渠。
阶段性办结
16X3HA202312180019南阳市一体化示范区白河首府小区东边金通达物流园,存在中兴塑料公司、肥料剂化工厂等多家散乱污加工厂,加工厂均无土地、规划、环保手续,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气味刺鼻、废水直排;加工厂不定期在小区东隔墙焚烧废旧塑料、轮胎等,火苗冲天,浓烟滚滚,小区居民苦不堪言。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土壤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南阳市一体化示范区白河首府小区东边金通达物流园,存在中兴塑料公司、肥料剂化工厂等多家散乱污加工厂,加工厂均无土地、规划、环保手续,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气味刺鼻、废水直排”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金通达物流园内实际存在企业情况如下:(1)南阳市中兴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所使用土地和厂房均租赁南阳市金元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土地性质为综合用地,办理了环评等相关手续,并按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12月19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废气达标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成品无序堆放,生产车间存在密闭不严现象。12月22日对企业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开展现场检测,结果显示企业废气均达标排放,厂区外四周未发现有“气味刺鼻、偷排废水”的情况。(2)南阳市沃泰肥业有限公司2010年租赁南阳市宛城区帮丰宝有机肥料厂厂房及设备进行生产,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未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于2012年停产,营业执照于2023年8月31日注销登记。该厂处于规划中的长江路贯通区域,正在进行拆迁,现场检查时厂区原料和成品散乱堆放,路面积尘较大,无生产迹象,无生产废水外排。(3)无名废品回收点无营业执照,利用拆迁区域闲置仓库房屋回收废纸、废旧书材等杂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现场无加工设备。
      二、关于“加工厂不定期在小区东隔墙焚烧废旧塑料、轮胎等,火苗冲天,浓烟滚滚,小区居民苦不堪言”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加工厂附近存在焚烧现象属实,焚烧旧塑料、轮胎不属实。金通达物流园属于拆迁闲置区域,目前处于储备空旷状态,存在生活垃圾和荒地裸土,部分建筑物未拆迁到位。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该区域存在附近居民晚上焚烧垃圾、烂衣服、枯枝杂草等杂物现象,产生的烟气造成一定影响。新店乡政府当即组织人员将火扑灭,并对现场查实的焚烧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于3月12日协调安装了1台环境空气质量微型监测设备,经调阅近期空气质量微型监测站数据及12月20日专家走航数据,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正常,无明显突高或持续高值现象。12月20日走访群众时均反映近期未发现有焚烧轮胎、塑料等情况。
部分属实加强对金通达物流园内企业的现场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对搬迁取缔的企业严格落实“两断三清”要求,加大对拆迁区域的日常巡查监控力度,杜绝出现垃圾堆放和焚烧情况再次发生,案件办理情况对周边群众进行公示,并做好解释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认可。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4日办结。
      一、已对南阳市沃泰肥业有限公司进行取缔,实现“两断三清”;无名废品收购点已清空场地;南阳市中兴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已分别对其生产车间西侧、顶部侧面、东侧拐角破损处进行密封整改,对拆迁区域内随意堆放的成品进行清理并规整存放。
      二、新店乡政府已组织人员对该区域生活垃圾、裸土等杂物进行覆盖并在物流园大门处加强封堵,严禁倾倒各类垃圾杂物、渣土废料行为发生;在该区域安装2部室外360度全景高清夜视摄像头,加强区域环境防控监管;在该区域明显位置悬挂宣传横幅,进一步加强禁止倾倒垃圾及禁烧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已办结
17D3HA202312180032南阳市唐河县唐河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污水横流,餐厅油烟设施未运行。南阳市唐河县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的“唐河服务区”为河南交投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唐河服务区。2023年12月20日,经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唐河分局和桐寨铺镇联合调查,唐河服务区南、北两区共建有两座污水处理站,于2019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处理。目前由第三方原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为运行维护,服务区负责监督和定期水质检测。经查阅每月水质检测报告,处理后的污水均达标并回用;查阅设备运行记录和检测报告,设备运行良好,污染物达标综合利用,处理后的污水用于绿化灌溉、道路冲洗,未设置排污口。2023年12月7日,因缺氧推流器出现故障,缺氧池停运1小时,经维修恢复正常,污水处理设施因故障有停运现象。污水处理设施历史报警事件显示部分设备故障,“故障维修期间未正常运行”属实,“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部分属实。企业有加药运行记录,第三方运行维护,日常正常运行,污水不外排,用于服务区花木日常养护,现场未见污水横流,“污水横流”不属实,服务区绿化面积85亩,可以承纳日产生的中水利用。该服务区后厨抽油烟机安装了抽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抽油烟机定期清洗,建立了清洗维护台账记录;经第三方公司检测,油烟浓度符合排放标准,“餐厅油烟设施未运行”不属实。
部分属实一、加强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
    二、公示处理结果,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争取群众理解。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4日办结。
      一、唐河服务区对原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维护单位定期巡检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每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水质检测,每周进行一次试纸检测,确保处理后水质能够达到国家一级A类标准。
    二、唐河服务区加强对油烟净化设施清理维护,正常运行,确保油烟浓度符合排放标准。
    三、唐河县桐寨铺镇政府公示了处理结果,走访了群众,召开座谈,争取群众理解。
   
已办结
18X3HA202312180025南阳市都司镇居民王某某现举报南阳市辖区内一养殖场将养殖废水直接排至东排子河段。南阳市市辖区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都司镇排子河段现有养殖企业16家,中小养殖企业13家,大型养殖企业3家(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十分场、十一分场、十三分场)。12月19日,现场调查时,3家大型养殖企业均正常养殖,配套有农田消纳地、养殖废水处理设施(均正常使用),沼液坝内沼液存量适中,周边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现象,经调阅资源化利用台账,粪肥产消相符,场内雨水经过场内雨水渠排放至场区西边的自然沟,自然沟连接灌溉渠后汇入排子河,均实现雨污分流,未发现养殖废水汇入雨水渠外排现象;13家中小养殖企业中5家已停养,其余8家均正常养殖,且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周边未发现养殖粪污外排现象;经实地勘察和周边走访,整体河道水质清澈,未发现养殖废水直接排入排子河现象。2023年1月至今,我市围绕都司排子河段周边进行多次排查和不定时夜查,均未发现养殖废水偷排现象。
部分属实帮扶指导养殖企业强化粪污处理设施管理维护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对养殖场监管巡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防出现废水排放。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办结。
    帮扶指导养殖企业强化粪污处理设施管理维护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对都司排子河段养殖场监管巡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防出现养殖废水排放。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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