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金融工作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宛金罚责改〔2023〕第001号
单位名称:南阳市融达典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海良
单位地址:南阳市八一路357号
经南阳市地方金融组织专项审计调查反馈,你单位存在下列违规事实:处置仍在续当期当物。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二十六条“典当行不得经营下列业务:(一)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和第四十一条“典当行在当期内不得出租、质押、抵押和使用当物”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规行为。改正内容和要求如下:2023年7月12日前,将该当物统一存放于规定位置,并将整改结果报市金融工作局。
行政机关联系人:黎维顶
行政机关电话:0377—63135185
行政机关地址:南阳市市民服务中心中区6号楼5楼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