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证监会对国家发展改革委移交的34个企业债券项目依法履行了注册程序,同意核发注册批文。这标志着,证监会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正式承接落地。
据悉,首批企业债券发行拟募集资金合计542亿元,主要投向交通运输、产业园区、新型城镇化、安置房建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5G智慧城市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产业领域。
证监会表示,将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协作,继续平稳有序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工作,稳妥推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注册,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促进企业债券市场平稳运行,充分发挥企业债券在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等方面重要作用,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稳增长大局。
今年3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发布,明确证监会划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由证监会统一负责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
近日,企业债发行审核职责划转工作启动,并设置了6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证监会将坚持“三不变两调整”,让企业债券运转起来,并抓紧修订完善企业债相关制度规则体系,做好相关业务技术和人员准备,确保职责划转期间企业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
“三不变”即保持审核机构不变,审核标准不变,托管交易市场不变。过渡期内,证监会继续指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央结算”)负责受理工作,指定中央结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负责审核工作。同时,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信息披露及申报文件格式内容、报送方式等事项,按照现有企业债券相关规定执行。此外,企业债券仍在中央结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结算”)登记托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挂牌交易。
“两调整”指:一是企业债券注册机构调整为证监会,由审核机构统一报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二是,企业债券的监管和风险防控职责,由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等依法履行。证监会将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履行好监管主责主业,维护债券市场稳定运行。
证监会还将抓紧修订完善企业债券制度规则体系,为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制度保障。
数据显示,目前存量企业债券共2900余只,存量规模约3.98万亿元(含铁道债1.88万亿元)。企业债券发行注册制实施以来,形成了“1家受理、2家审核、集中注册”的管理体制,即中央结算负责统一受理,中央结算、交易商协会分别负责审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公告发布前负责注册。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