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市端午节期间药械流通领域市场稳定安全,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按照节前下发的《关于做好端午节期间药品安全监管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安排,6月4日,市局药品总监王海龙同志,带领医疗器械科、不良反应科和中医药办相关同志对市区内药品零售企业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
督导组先后来到张仲景大药房农运路店、圣德信大药房农运路店、隆泰大药房农运路店、海洋大药房森林半岛店、南阳健尔乐大药房有限公司、佰信大药房盆窑店、南阳福之康大药房盆窑店、南阳市银基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等零售药店,重点对各药店规范经营、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情况开展了督导检查。检查发现,各药店基本能够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经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扫码、测体温、佩戴口罩、定期测核酸的要求,以及销售“四类药”实名制登记等制度。
在督导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提醒零售药店要对前期下架封存的退烧药、止咳药、消炎药、感冒药和有抗病毒、退热功效的中成药,进行认真清查、核对,防止过期药、变质药上架销售。
下一步,市局将加大对零售药企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守法、合规经营,确保节日期间药品质量安全、疫情防控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