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南阳市知识产权奖励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1-12-31来源:南阳市市场监管局

分享: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加快我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调动单位和个人发明创造的积极性,鼓励自主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专利权人,拟对我市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开展奖励工作。

一、起草主要依据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

二、起草背景

(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202011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二)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情况

1、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基本情况

我市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近几年,我市专利事业发展较快,2020年,全市专利申请量11010件(含邓州,下同),专利授权量7497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323件;申请商标量20589件,注册商标12666件;拥有地理标志产品8件,获得地理标志商标10件,中国驰名商标16件。知识产权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2、奖励情况

止目前,全市知识产权奖励政策,一直执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宛政[2011]89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清单的通知》(宛政[2018]8号)文件精神。上述二个文件要求与当前我市知识产权发展形势相比,与当前机构改革后情况相比,与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相比,已有相当大差距,迫切需要完善修订。

相关文件: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知识产权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